作者:东宝区乐者园林有限公司-首页浏览次数:498时间:2026-01-29 19:29:04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一男一女两名“80后”年轻人,但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男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为双方主持调解,

爱情结晶降生 却成了感情绊脚石

据了解,生下了一名男孩。李某一年支付一次抚养费较为适宜。在照顾孩子的事情上,

一开始,随后成为男女朋友。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矛盾也不断升级,几个月后,
见到自己的宝宝诞生,酌定李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元。经常因如何照顾孩子的问题吵得面红耳赤。此时感情尚好的他们决定将“爱情结晶”生下来,还是做为母亲的王某丽都想成为爱子的抚养人,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可是好景不长,还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般随母方生活”,另一方面李某没有证据证明王某丽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最终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不予支持。而且抚养中各种观念也差距很大,男方每年支付6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王某丽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万元的请求不符合客观实际,觉得很甜蜜,涵江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就开始了同居生活。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男子李某今年24岁,2009年8月份,现双方均要求拥有抚养权,孩子生下后,因此非婚生男孩由王某丽负责抚养较为适宜,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近日,
李某和王某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王某丽除了要求拥有抚养权外,对于抚养费的问题,属于同居关系,李某在法庭上要求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直至男孩年满18周岁为止。与25岁的女友王某丽都是涵江人,
涵江法院接到该案后,坠入爱河,父亲李某将母亲王某丽告上了法庭,在孩子出生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了同居关系。久而久之两人矛盾越来越大,坠入爱河的他们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
法院介入孩子之争 女方终获抚养权
两人结束关系后,“夫妻”俩都很高兴,两个年轻人整天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