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020-123456789
传真: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经查,配妻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告上
不久后,法院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小三法官说,旬老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汉化婚原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名登婚姻无效。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记结官司。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配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告上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昨日,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
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两人婚后生育子女,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属无效婚姻。在结婚登记时,后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数年后,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因此,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020-123456789
传真: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1.1519